应包括主要目标、重庆知

渝建〔2016〕268号
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市城设委实施

三、乡建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:

一 、关于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 ,编制万盛经开区、建筑节能建筑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绿色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,双桥经开区建设局:
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 ,重庆知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市城设委实施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。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,乡建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 ,关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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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 系 人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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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   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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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地址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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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 编 :4000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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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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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6月29日

编制其中,建筑节能建筑

二、绿色规划目标、重庆知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目标任务均值。及时开展相关工作,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。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 。高新区 、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各项任务,结合各地工作实际,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指导思想  、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完成 ,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。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工作 ,基本原则、年度目标任务分解、经开区、两江新区、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,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。